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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還書與預約

Q:我可借書多少冊? 借多久?

A:借閱書刊資料,每人以10冊為限,中外文圖書資料以一個月為限;過期期刊:兩週為限。

 

Q:借閱的圖書何時可以辦理續借?如果該書已逾期,是否可以再續借?

A:讀者所借圖書可在到期日前三天內至圖書資訊服務室網站線上辦理,或以E-mail、電話方式請館員辦理續借辦理續借,但需符合下列條件︰

  1. 讀者目前所借圖書皆未逾期;
  2. 所要續借的書未被其他人「預約」;
  3. 所要續借之書尚未續借過(續借以一次為限)。讀者所借圖書一過應還日期,即視為逾期,依據本館借書規則規定借書逾期未還,即立即停止借書權利,因此逾期的書是「不能續借」的。若讀者仍須使用該書,務必在該書到期日起算三天緩衝期內將書攜至流通服務台歸還,再親自重新辦理借出(亦須符合前項條件(2))。

 

Q:向圖書館借的書遺失了,該如何處理?

A:請立即至該圖書之館藏地辦理賠償手續。處理程序如下:
以賠原書為原則,如有新版,得以新版取代。精裝本不能以平裝本賠償。直接賠償所遺失之圖書,即可辦理還書手續。如遺失圖書係絕版書或無法即時購得者,則依照「中國生產力中心圖書館遺失圖書計價標準」辦理:

  1. 中文書─每100頁賠償新台幣三百元整。
  2.  外文書─歐美版每100頁賠償新台幣七百元整。 亞洲版每100頁賠償新台幣五百元整。
  3. 未滿100頁則以100頁賠償標準計價

 

Q:為什麼圖書館不接受我的預約?

A:讀者在線上預約時有幾點必須注意:

  1. 必須是已借出之書,方可接受預約申請。
  2. 不能預約自己正在借閱之書。

 

Q:本館館藏目錄查到之圖書,為何書架上找不到?

A:當您在本館館藏目錄上查到館內有某書,卻在架上找不到時,可能是以下幾種狀況:

  1. 已被借走 請先確認該書在本館館藏目錄上的狀態是否為「在館內」。當書被借出時,狀態會改成「外借中(到期日yyyy/mm/dd)字樣。另外,「遺失」、「已註銷」、「撤架」等狀態的資料,也是不在架上的。
  2. 被上錯架 我們常常發現資料被歸錯架的情形。這一點需要籲請各位讀者多多配合,將資料歸回正確的架位,以免造成其他讀者的不便。找書時,亦請前後左右上下大略找找看。
  3. 有其他人正在使用或尚未歸架 閱覽桌上、書車上是這些資料的可能去處。
  4. 在新書展示架上 最近到館的新書可能仍在展示中,可請館員為您確認。
  5. 遺失或找不到書時,可尋求館員的協助,若一時找不到,我們會持續尋找一段時間,確實無法找到,我們會在館藏目錄上註記「遺失」。